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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报告作出“构建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格局”的战略部署。县城是中小城市的主体,是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重要空间、城镇体系的重要一环、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纽带。当前,我省县城发展普遍存在着产业基础薄弱、发展空间不优、功能品质不高、发展活力不足等问题,距离建成现代化中小城市仍有一定差距。我们要聚焦产业发展、空间优化、城市建设,鼓励先行先试,持续提升县城功能品质活力,着力打造一批功能完备、品质优越、特色鲜明、富有活力、宜居宜业、带动乡村的现代化中小城市,为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围绕产业链式发展,构建集群发展生态圈。产业是城市的根基,产业兴则城市兴,产业强则城市强。我们要立足县域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制定更加细分可操作的产业路线图和招商图谱。围绕培育打造省级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基地),大力实施精准招商、基金招商,积极引进强链扩链型、集群配套型、龙头基地型项目,加速吸引上下游产业链企业加速集聚,培育地标性产业;推动中小企业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聚焦细分领域,做精做专相关产品,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发展一批专精特新企业;积极融入周边中心城市的产业链布局,推动重点产业与邻近中心城市搭建产业链供需对接机制,引进培育一批服务于小微企业的研发服务平台和众创空间;推动各县(市)整合优化现有开发区、园中园或产业集聚区,打造若干具有影响力的特色园区。
优化县域空间布局,培育高能级发展平台。充足的发展空间和平台载体是县城发展的基本保障。我们要推动县(市)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农业、生态、城镇等各类空间布局,预留未来发展空间。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合理搬迁撤并一批村庄,推动结余建设用地向县城、园区、重点镇等重点开发区域集中;鼓励山区县(市)结合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移民等工程,推动人口向县城和重点镇搬迁集聚,促进山区县(市)集约发展;鼓励县城人口较多、产业发展较好的县(市)依托高铁站、产业园区、重点镇等,规划建设县城新区或县城副中心;合理开展乡镇调整撤并,整合优化乡镇资源;建立健全利益共享机制,支持采取“飞地”抱团、园区共建、毗邻区域合作开发等形式,共同打造一批产业发展平台。
注重软硬双向发力,彰显现代城市新形象。现代化城市不仅要具备完善的硬件设施,更要注重文化内涵,强化智能化精细化治理。各县(市)要根据自然地理、历史文化、产业特色等方面的特点,精心谋划,准确定位城市形象。推动各县(市)建设城市综合展示馆,或者依托城市规划展示馆、博物馆等对其进行改造提升,将其打造为展示城市建设成就、描绘未来发展蓝图、宣传城市形象与理念、促进多元文化交流的重要窗口;系统谋划设计城市地标、城市天际线、城市标语等,形成独具特色的城市标识;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支持更多县(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快布局建设5G网络、大数据中心等数字化基础设施;推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县(市)高标准建设城市大脑,不断扩大城市大脑应用场景,实现“一网通办”“一脑通治”;鼓励重点镇、村建设智慧化基层治理平台。
聚焦重点群体需求,激发城市发展活力源。人是城市的根本,城以人为本,人以城为家。要着力创环境,优服务,满足回流老乡、青年群体、农业转移人口等重点群体需求,将人口资源转化为城市发展的动能。把握人口回流大趋势,优化投资兴业环境,建立城市发展“合伙人”机制,做好高质量教育供给、高水平医疗保障等工作,吸引更多人才返乡创业就业,推动“雁归巢”;完善双创平台和创业政策,大力发展新就业形态;依托县城打造一批新型消费中心,建设若干青年社区,提升城市年轻态,创建一批青年友好型城市,不断满足青年人就业和消费需求;推进同城同待遇,保障农业转移人口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加强农业转移人口就业技能培训,切实增强留在城市工作生活能力。
开展一批试点示范,打造改革创新试验田。对照现代化中小城市培育标准,推进现代化中小城市培育试点县(市)建设,积极探索符合自身发展特点的特色发展路径,打造成综合样板。要鼓励各县(市)聚焦投融资体制、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科技创新、人才开发、农村土地改革等重点领域深化改革,率先试点探索改革创新举措;支持各县(市)积极申报各类国家级、省级试点示范;尽快开工建设一批示范性项目,积极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和运营模式,定期组织金融资本项目对接活动;做好现代化中小城市发展经验模式的总结和提炼,通过组织开展试点县(市)实地调研、实施年度评估、发布典型案例集等方式宣传推广,进一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作者:李全军 陈 香 单位: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经济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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