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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同洲(002052)7月19日发布公告,称深圳南山区法院对公司与深圳市道通彩虹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作出裁定。裁定结果为冻结、划拨公司的存款,扣留、提取其等值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其等值财产,暂计人民币1099.36万元或等值外币。
值得一提的是,ST同洲陷入的诉讼纠纷案件不止于此。2021年7月9日,ST同洲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证监会查明,公司存在提前确认职工薪酬负债、滞后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虚构销售收入等三种违法事实,导致其披露的2014年至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行政处罚决定下达后,受损投资者开始陆续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赔偿损失。7月6日,ST同洲发布了《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说明了案件的最新进展:一审判决公司向徐广忠、陈玲飞等113名投资者赔偿损失527.72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0.38万元。
目前,其他受损投资者仍可继续提出索赔。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骆意律师向记者表示,凡在2016年4月29日至2019年10月25日期间买入ST同洲股票,且在2019年10月26日卖出或继续持有该公司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仍可提出索赔,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33)报名,参与诉讼索赔征集。
此外,连续多年亏损的ST同洲7月15发布中报业绩预告,预计继续亏损,上半年净利润预损2500万元—3000万元。
实习生 李雪 记者 陈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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