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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水利部公布全国第五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我省14个县(市、区)上榜。截至目前,我省共有62个县(市、区)达到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
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我省高位谋划、高质量推进,以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为抓手,深入推进工业、农业、城镇等领域节水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7年至2022年,我省共有62个县(市、区)达到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标准,顺利通过复核验收,达标率为48.02%,提前完成了国家《“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中“到2025年,南方40%以上县(区)级行政区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的目标。其中,昆明市14个县(市、区)、曲靖市9个县(市、区)全部建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区),建成率达100%。
经过几年来的探索和总结,云南走出了一条符合本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新路子。我省每年从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中拨付一部分用于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确保每个县(市、区)启动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全省每年举办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培训班。省水利厅采取线上指导和实地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对建设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指导,并于每年10月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复核验收。各县(市、区)均建立了节水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研讨,解决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通过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我省各县(市、区)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和管理措施进一步完善,农业、工业用水计量率进一步提高,节水载体建设全面加强,公共场所和新建居民小区生活节水器具得到全面推广,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稳步下降,再生水利用率逐步提高,用水效率明显提高,公众节水意识明显增强。
云南网记者 王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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